——记江苏最美人物、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包刚(下)
从基层书记员做起,包刚通过自己“铁人”般的工作热情,一步步成为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好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江苏省优秀政法干警……这些荣誉,都是对他忘我工作的肯定。
他用充满柔情的铁面审判,让案件的当事人感受到有温度的公正司法。从案件本身延伸到案件之外,从同事下属到家人朋友,包刚让身边人和当事人体会到了法律柔情的一面。
法官也要有人情味
让有温度的司法延伸到案外
老百姓对于法官的期望就是公正,而包刚不仅让百姓感受到了案件内的公正,更让有温度的司法延伸到了案外。
包刚常说:“法官办案需要理性,但也要感性。感性会缩短与当事人的距离,使当事人产生亲切感。一名具有人情味的法官更能够感化当事人的内心。法官需要威严,但绝不应该冷酷,也绝不能世故,只有自己经常受感动,才能感动当事人。”
在一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是母子关系,因家庭内部矛盾,母子已经近10年没有来往。审理中,包刚十余次召集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帮助双方解开心结。终于有一次,在包刚的再三劝说下,儿子拥抱了母亲,大声喊出了“妈妈”。被告母亲泪流满面。心结打开,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协议。
包刚在办案过程中,对待有困难的当事人十分耐心、细心。在一起欠款纠纷案中,上诉人蒋某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经济状况非常差,没钱聘请律师,只身一人从外地赶到苏州打官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包刚尽量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履行过程中,蒋某拿到的调解履行款为法院的现金支票,包刚搀扶着蒋某走到指定银行领取现金,还安排了出租车将蒋某送至火车站,并代其支付了出租车费用,蒋某连声说:“苏州的法官好。”
上诉人家境贫困,包刚急人所难,快审快结、索得赔偿。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该案侵权人徐某,户籍地在苏北兴化,承办人用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但因徐某家中无人而导致无法送达。而本案受害人周某为外来打工人员,家境贫困,300元的公告费无力支付,且急需赔偿费用治伤。为了能让周某及时得到赔偿,包刚得知上诉人行踪后,急忙赶到浒墅关郊外的河道周边四处打听徐某船舶的下落,在天寒地冻、积雪不化的恶劣环境中,他在乡间走了三四个小时。因为大雪覆盖田野,无法看清地形,他一脚踩到泥坑里,鞋子里浸满了雪水。经过努力,他最终找到了船舶,送达了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使得本案得以迅速结案,受害人获偿治疗。
包刚曾经办理过一个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案件涉及受害人、工程公司、电力公司等多个单位部门,刚开始矛盾一度激化。包刚从多方面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最后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当事人在给他的感谢信中写道:“看到你的黑皮肤,就猜想你是农民的儿子,只有心怀朴素的感情,才会作出这样的公正判决。”
独创“包式经验”调解法
简单的生活让工作更高效
说起包刚,同事们对他独创的调解法赞不绝口。包刚独创的“周末调解法”“半夜调解法”,都需要加班加点,同事们经常会在“朝七晚九”的时候接到包刚的工作部署电话。
2016年,有一起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陷入僵局,当事人甚至对法院产生了对立情绪。包刚了解情况后,主动与承办人沟通,积极联系当事人,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了方便当事人,包刚与承办人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各方当事人到一审法院进行协商。在包刚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包刚的日常状态是两点一线,即家和单位,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驾驶着他的灰色电瓶车往返于两点之间。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赵俊的印象中,好几年过去了,他开的仍是那辆“小电驴”。包刚常和同事们说:“我还是喜欢我的电瓶车,十万火急有工作任务的时候不用堵在路上;同事聚会的时候可以提前给大家把菜点上;最重要的是,我们经常在形形色色的人群中穿过,他们的喜怒哀乐,我们看得真真切切。”
饺子和交响乐这两样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却构成了包刚生活的主旋律。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斌介绍,包刚对于物质生活没有过多的要求。“他自己周末去菜场买点皮子、肉馅,包上一大盆饺子,这就是他下一周的晚餐了。”但对于精神生活,包刚的要求则很高。他非常喜欢交响乐,常常会和同事们聊德国柏林新年交响音乐会的盛况,聊贝多芬、巴赫、施特劳斯等名家的作品,有时也会去上海听世界著名乐团的现场演奏。“我常常会想到‘好看的躯壳千篇一律,高尚的灵魂万里挑一’这句话。”陈斌说,正是包刚对精神生活的高要求支撑起朴素物质条件下他对审判事业的追求。
细节凸显态度
以“匠心”塑造法官
包刚对待每一份文书,都独具匠心,像绘制工笔画一样用心雕琢,使之真正成为司法裁判的最终成果和优质产品。
2009年11月,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至苏州中院,双方诉求达十余项,且其中多项诉求各自包含数十项子诉求,争议焦点超过百项。包刚带领合议庭成员经过几十次的听证和开庭,最后形成了104页、总计7万余字的判决书,其中说理部分超过了40页。该文书不仅创造了当时苏州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字数纪录,且其中“关于双方就合同解除均有责任的情况下,预期可得利益应纳入损失范围,并应根据责任大小予以分担”的观点,得到了最高法院之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支持。裁判文书送达后,双方聘请的代理律师均打来电话,对法官主动公开论证过程和充分说理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正是基于这种坚持,他起草的文书连续5年被评为市中院优秀法律文书,1篇获评全国优秀裁判文书、2篇获全省优秀法律文书二等奖。
在打造一起又一起精品案件的同时,包刚传授给大家办案“三法宝”:一是要立足办案抓好审判管理,尽量避免“迟来的正义”;二是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把案件质量关;三是要以人为本开展庭务管理,尊重和激励每位法官。这一经验不仅为他此后担任民一庭庭长和执行局局长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促进苏州法院各业务部门应对案多人少矛盾、打造高质量司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办案中,包刚更强调解放思想,“快办案、出精品、有担当、准判决、讲协调、在状态”。
他牵头制定的《关于侵权纠纷中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等4套法律解答意见,有效统一了全市法院民事裁判口径;推行出台的《在编干警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全方位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为基本化解执行难,他牵头制定《执行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和若干事项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执行工作规范性意见,对规范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强化执行工作监督、提高执行案件化解率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十年弹指一挥间。包刚以其勇气担当和无私奉献,影响和带动了法院团队共同护航“高质量发展”,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成为全体法院干警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他以榜样的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云好人》网站看到的,谢谢!请记住永久网址:http://www.yunhaoren.com